群: 258436936

维珍

邵陵笔冢:

接到维珍的电话的时候,我正想打给她。

“阿项,我得了血癌了。”电话接通后,这是她的第一句话。

我并没有进入状态,握着手机站在原地,有些发愣。怎么突然开起这种玩笑来了,维珍并不像是这样的人。

然而紧接着听筒那头便传来了她哭泣的声音。我顿时有些慌。

“别……别着急,你慢慢说,慢慢说。”我下意识地这样安慰。

她抽泣了好一会儿,开口时话音带着哭腔:

“阿项,我好想你,你能不能来看看我。”

“好,我这就来。你现在在哪儿?”我当然只能这样回答。她抽抽噎噎地报了市里一家医院的名字,我默默地记下了。

挂了电话,我仰面躺倒回身后的床上,闭上眼睛。

过了一会儿,我再睁开,房间里的一切一如往常,这间狭窄逼仄的出租屋总是令我心情压抑。手机还握在我的手上。

看来不是梦啊。我这样想。

血癌。

冰冷、沉重,极远又极近,极熟悉又极陌生。

我扶着额,坐在床边,窗外的阳光比往常更刺眼,我的头隐隐作痛。

 

去医院的地铁上我一直在想她的事情。

曲维珍是我的女朋友,我们交往大概已有一年多。大学时我是高她两届的学长,在文学社的招新日,我们第一次相遇。

“曲维珍,名字不错。”我看了她递过来的申请表,娟秀的字体让人联想起春天的柳枝。

“啊,谢谢……其实我一直觉得这个名字有点俗气……”她的声线是那种细弱的感觉,我抬起头看她时,她正将齐颈的短发撩向耳后,目光相接的一瞬,她立即羞赧地埋下了头。

看起来真像个初中生呢。我心里这样想。

“维珍就是处女的意思,所以你的英文名叫Virgin咯?”我头也不抬,在纸上“唰唰”地书写着。

“啊?诶?我……我不知道有这个意思。我英文名不叫Virgin,叫Amy……”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慌乱。

“噢,这个真的有点俗气。”我将她的申请表放进待审核的那一堆里,站起身来,向她伸出手,“欢迎加入文学社,我是项崖白,请多指教。”

她像是受惊的小动物一样往后退了一步,说起来她的个子真的很小,比我矮了将近二十厘米,大大的眼镜后面是透着迷茫的双目:“咦?不用做什么考核之类的吗?”

“你看这才几个人来报名,咱们都快关张啦。现在是个人都要。”我开了个玩笑。

如我所愿逗笑了她。她终于小心翼翼地伸出手,轻轻和我的握了一下。那双手白而柔软,有些凉。

于是她就进了文学社,那一届我们总共收到了五个人,是三年以来最多的一次。

 

维珍在文学社很受欢迎,原因大概是看起来比较好欺负。大家喜欢差使她做事,也喜欢开她的玩笑。她的话不多,丢给她的活,她都一件一件地去做了,拿她开玩笑的时候,她有时会抗辩几句,大多数时候都是羞红着脸一声不吭。

“曲维珍,你是不是喜欢咱们项副社长啊?”一次他们这样说,维珍的表情像是被电了一下,几乎要从座位上弹起来。

“没……没有,副社长已经是……是社长的了。”她把头别向一边,绞着手指头。大家就一齐哄笑起来。

这孩子的心里还真是藏不住事。我在社团活动室的角落画着素描,饶有兴致地旁观着这一切。

那时文学社的社长还是我的女朋友。我也是为了她才加入到我并没有多大兴趣的文学社来,负责为他们的社刊画插画。后来我与她分手,她直接退社去了舞蹈部,反而是我一直留了下来。不过也没留多久,那已经是大三时的事情了。

我在美术方面有天分,也很早就下定了靠画笔吃饭的决心。因为是碍着女朋友的面子才加入的文学社,所以在筹备社刊那一两个月以外的时间,我其实并不怎么去社团报道,大多数时候都腻在美术室画画,和美术社那帮家伙厮混在一起。偶尔去一次时,文学社的家伙们看见我进门,立即开始起哄:

“曲维珍,你家副社来啦!”

“不……不要乱讲!”每到这时,维珍就十分的手足无措,涨红着脸,扁着嘴,看上去几乎要哭出来。

“好了好了,维珍还是个孩子,大家别欺负她。”我往往这样带过话题。

“噢噢噢,维——珍!看咱们副社叫你叫得多亲密!”也偶有穷追不舍的时候。于是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笑,看她慌乱的样子。

等到大家终于又回去干自己的事情了,我就走过去轻轻地揉一揉她的头发:“好啦,别生气,他们没有恶意的。”

我确实将她当成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看待。

她的脸依旧红着,视线投向地板。

当然,我也知道她怎么看我。

 

维珍喜欢看书,这也是她会加入文学社的原因。不过她不喜欢说话,从来都是一个人默默地在活动室的角落看自己的。当有人招呼她去做事时,她就轻轻叹一口气,将书翻过来扣在自己的座位上,小跑着过去。

久而久之,她常坐的那个位子就成了她的专座,平时大家各做各的,聊聊天,扎堆嬉闹,除非有麻烦的活儿,没人会去打扰她。她就自己默默地看书,一本又一本。

“看什么呢?”我问她。

她几乎被吓了一跳,抬头看看我,又低下头去。

“《悲惨世界》。”她小声地说。

“好看吗?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喜欢雨果?”

“喜欢。”

“《巴黎圣母院》好看,看过吗?”

“嗯,看过。”

“不错,我也喜欢雨果。你还可以看看他的《九三年》。”

“嗯。”

我并不喜欢这种问一句答一句的交流,相对而言还是健谈的人比较得我欢心。于是我摊了摊手,站起身,又向我位于角落的画架走去。

“学……学长如果想看的话,我看完可以借你。”她像是鼓足了勇气似的说道。

已经走出两米远的我听到这句话,停下了脚步。

“哈,不用啦,我以前看过了。”我回头朝他笑了笑。

她“哦”了一声,看起来有些沮丧。我有些无奈地走回去,拍拍她的肩膀。

“不过,还是谢谢啦。”

 

医院那股来苏水的气味一向是我所讨厌的。我穿行在光线阴暗的楼梯间,走上三楼,身边来来往往的人,面目上都透着虚弱与悲戚。

病房里的采光倒是不错,维珍躺在靠窗的病床上,穿着病号服,捧着一个白色的碗,拿勺子小口小口地吃着某种羹汤一类的东西。

“嘿。”我向她扬了扬手。

她看见我来了,将勺子搁下,又将碗搁下,对我挤出一个微笑。她的脸看上去很苍白。

我走过去,病床旁边的妇人抬头看了我一眼,她头发斑白,眼神看上去浑浊而疲惫。

“这是我妈妈。”维珍说。

“阿姨好。”我向她点点头。

“是珍珍的男朋友吧?”她向我笑了一下,“你们聊,你们聊。”她将椅子让给了我,向病房的门口一步一步走去,脚步缓慢而沉重。

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母亲,看得出是一个平凡的老实人。维珍的父亲在她小时候过世了,她的母亲拉扯着她长大。这是在我和维珍交往之后才知道的事情,说实话,并不太能看得出她在单身家庭生活的痕迹。

当然,也许是因为在那之前,我并没有多么细致地观察这个女孩。

我坐下,握住她的手,很凉。

“医生怎么说?”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,我斟酌了好久。

“阿项……”我的掌心,她的手微微颤抖着,“血癌……是治不好的吧?”

说着,眼泪就扑簌扑簌地落下来。

我不知道该以什么表情面对,直到现在,这件事情依然让我感觉很没有实感。

死亡是一件离我太过遥远的事情。至今我所有相熟的亲戚朋友都活得好好的,我亦从未想象过有朝一日他们会离开。然而现在,我的女朋友告诉我她得了绝症,命不久矣。

我感到不知所措。

“咳,谁说的啊,白血病嘛,怎么就不能治了?能治好的。”我定了定心神,我很清楚,眼下我必须要说一些鼓励的话,于是我扯动嘴角给了她一个灿烂的笑容,尽力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元气一些,“现在的医疗水平比以前高多了,有好多种办法治呢。化疗啊、干细胞移植啊之类的,都……”

“可我们家没有钱啊。”

我沉默了。

唯有这,是无法克服的困难。

“不要担心,有我在呢。”最后我只好这么说。然而我知道在这方面,我并不能提供什么帮助。我与父母有些不可调和的矛盾,他们弃我不顾许久,而我自己的事业刚刚起步,正处于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阶段。

眼下我所能做的,除了讲些隔靴搔痒的片儿汤话,并没有其他了。

维珍低垂着眼帘:“我妈身体也不好,她那份工作根本赚不了多少钱。现在我又……”

“会有办法的,会有办法的。”我握住她的手,眉头紧皱,“你只要好好休息,好好配合治疗就行了,知道吗?”

她露出了一个勉强的微笑:“谢谢你这么跟我说。”

我知道我是一个懦夫,我想逃走。

 

毕业那年,我和维珍在一起了。表白的是她。

会答应她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,彼时我刚刚同另一个女孩分道扬镳,想想与她谈一场恋爱也并不是什么坏事,便接受了她的告白。我并不否认当她站在我面前,双手颤抖着将那封樱色的信笺递给我时,那胆怯、羞涩、却又像是鼓足了毕生全部勇气的神态,触动了我心底的某一根弦,然而我很清楚,在这之前我对她的感情,并没有达到喜欢的程度。

我的相貌并不俊俏,异性缘却出人意料的好。这两年,暖男这个概念变得流行起来,而在我眼中,中央空调这个词更适合形容那一类人,或者说,形容我这一类人。

我身边从来不缺女孩,我与她们中的每一个都保持着近似于水到渠成的某种关系,换句话说,每一个都只需要临门一脚,便能手到擒来。

但是,我并不觉得我有多么喜欢她们。

我清楚吸引乃至俘获异性的技巧,却又对爱情有近乎偏执的理想化猜想。爱情是一种有极强排他性的东西,我这样想。一种我的世界里只有你,你就是我的全世界般的感觉。然而对于在我的短暂生命中,能与这样一种情感相邂逅,我并没有这种自信。

因此我只依据本能中的欲望寻觅伴侣,相对于人类,这种做法更像野兽,不过我乐在其中,我是无人可挡的追猎者,温柔就是我的爪牙。

那时维珍对我的意义,不外如是。何况她还是自觉主动地跳进了我的陷阱。其实我一直以来并不把她当成我猎艳的目标,我更喜欢那种与我同类的女子,双方相互猎食,各得欢娱,表面你侬我侬情热如炽,其实都心知肚明。

维珍不是这样的人,她纯洁得像一张白纸,提不起我的兴致——当然,许也有不忍玷污了它的成分在里面。但如今她是送到嘴边的肉,那么不吃白不吃。

于是我们开始交往,然而我很快意识到,这块肉尝起来到底还是颇有些味同嚼蜡了。

维珍是一个很闷的人。交往后我们时常一起出去玩,每次都是我走在前面,而她亦步亦趋地在后头紧紧跟着,像是我牵着的一条家犬。我安排好所有的事情,她只负责赞成、服从,从没听她说过自己的意见。

“今天想去哪儿玩呀?”

她摇头。

“偶尔你也安排点什么活动嘛,说想玩啥,我带你去呀。”

“随你。”她露出一个微笑,依然摇头,有些怯怯地轻拉住我的手。

也许有人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吧,然而相信我,时日久了,你便会乏味。

我使出浑身解数想活跃起二人之间的气氛,然而总是徒劳。我的笑话能让她笑,我讲的故事也能让她听得入神,可是除此之外,几乎再没有更多的反馈。这种有来无回的交流模式,每次都让我深深地感到挫败。

有好几次我几乎要发火了,然而我是个从来不对女性发火的人,某种意义上这也算是我的一条戒律。

但是,维珍比我想象的敏感得多。我的不满、失望、愤怒,即使全都被我好好地压在面皮之下,还是从不知什么角落泄出一丝气息,让她嗅到。

每到这时,她的脸色便灰暗起来。那是一种混杂了怯懦、自责、无措的,哀伤的神色。她的眼睛大而水灵,我总感觉那双眸子随时都泫然欲泣。于是我的心也无可奈何地软下来,反而像是我伤害了她似的。

就这么一次又一次地心软着,莫名其妙地一年就过去了。一周年纪念日的时候,约她出来吃饭,吃到一半,她放下手里的果汁——说什么她也不肯喝酒——凝视着我。

“怎么啦?这样看着我。”我笑着问她。

“我……我有一个请求!”

“诶?说来听听。”听她要提要求的那一刻,我竟有些惊喜。

“以后……我想叫你阿项,可以吗?”她咬了咬下唇,闭着眼睛快速地说道。

我愣了一下,接着便是一脸的哭笑不得了。我跟她交往一年了,她一直叫我学长或者副社——尽管我大四的时候就已经退出文学社了,甚至不怎么叫我的名字。我对她会提出一个奇怪或者可能过分的要求是做足了心理准备的,然而这个要求还是让我绷不住笑了出来。

她一直小心地观察着我的表情,见我露出这样的神色,顿时有些沮丧起来。她似乎感觉我在嘲笑她。

那个瞬间我意识到,这个女孩自有她的可爱之处,一种独特的、令人不得不心生怜爱,缴械投降的可爱之处。

我摸了摸她的头,笑道:“行啊,就这么叫吧。”

然后她呆了一下,也笑了起来,那微笑从她的嘴角慢慢地绽开,一种很温暖的笑容。

她的身子就好像是透明的琉璃,我永远可以一眼瞧见她晶莹剔透的内心。真是一个没有任何城府的好孩子啊。

每当这时我就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些后悔,因为我并不真的像个男朋友那样爱她,只是逢场作戏一样,把一个优秀伴侣该做的事情都逐一完成。用手法、技巧之类的道具,给她搭建一个有着冰冷内核的温柔乡。这样的温柔乡,在我这儿是量产产品。

我隐约地觉得,她不该被这样对待。然而那种愧疚只会持续片刻的时间。

我的所作所为并没有亏欠她什么,我只是不那么爱她。我这样对自己说。

不像她爱我那么爱她。

 

维珍很少主动联系我,基本上都是我找她。然而在我毕业找到工作之后,生活就一下子开始匆忙了起来。每个月大量的商稿几乎让我不得不将所有醒着的时间都投在作画上,当然也就没有闲情逸致去扮演我的好男友角色了。因此,我甚至不知道维珍住院的消息,在那个晴天霹雳的电话打过来之后我才意识到,我已经两个月没看见那张瓷娃娃一样的脸了。

这让我感到歉疚,我深知我没有尽到该尽的责任。作为亡羊补牢,我的日程表从此多了去医院看望维珍的一项。每天下午五点,我便会准时停下手中的画笔,带上为她熬的汤,前往医院。第一天给她带汤去的时候,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。

“怎么,难道看不出来我的料理技能是满点的吗?”我这样打趣道。但是我很清楚,她并不是因为我会熬汤而惊讶,而是惊讶于我会为她熬汤。

事实上我自己也有些惊讶,我感觉我做得似乎有些过了。按道理维珍如今已是罹患绝症之人,我早就应该抽身离去,另觅新欢了。我并不在乎背负负心的骂名,我早当自己是没有心的戏子。既然并不爱,我便没有留下的理由。然而我却留下了。

最后我将我有些反常的行为归咎于责任感。我自诩还是一个很负责任的男人,既然还没有分手,男朋友该做的事情,我还是得做。

去医院去得多了,逐渐和两个人熟了起来,一个是维珍的医生,另一个则是维珍的母亲。

医生姓华,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人,我称呼他为华医生,尽管总是不慎漏掉第二个字。不过他倒是随和得很,“我大学的时候就有人叫我华生啦,可惜最终也没有找到福尔摩斯。”他这样说。

华生的脸上终年挂着笑容,说话声音不轻不重,很有中气。医生表现出怎样的态度对患者的影响是很大的,既可以是天使,也可以是无常,显然华生选择了前者,而且做得相当不错。

“嗨,维珍,感觉怎么样?”每天他会来询问维珍三次,我能目睹的大都是下午的那一次。他永远是一副积极而乐观的模样,细心地询问维珍的感受,鼓励她勇敢面对病魔。然而,每当我看到这幅场景,心里总会涌起一种莫可名状的悲哀,医生对病人总是不吝惜鼓励的,但是以华生的身份,在他的鼓励下打起精神、鼓起勇气,最终却依然躲不过死亡命运的人,他应该是见过很多的了。医生这个职业,比所有人都更清楚人类在宿命面前的无力。

“当医生很辛苦吧。”那天和他一起在医院的吸烟区抽烟时,我这样问他。“很多时候即使医生和患者都很努力了,该死去的人依然会死去,无论心中怀着多少的希望,总是被命运无情地扼杀掉啊。”

“是啊,我以前也跟你一个想法,那段时间我几乎快要发疯了。”华生深深地吸了一口,吐出袅袅的烟雾来。他的烟瘾很大,表面上完全看不出来,这也是我所认识的第一个抽烟的医生。

“不过,后来我就看开了。”他晃了晃手中的烟,火光闪烁了一下,“努力过了,总比直接放弃希望要好。那样在走的时候,不会那么遗憾。”

他看向我:“你知道吧,如果病情糟糕回天乏术,一般来说医生是不会告诉病人本人的,总会跟他们说,一点小毛病而已呀,你只要好好配合治疗就会康复的呀,其实,病人没有那么容易骗过去的。自己的身体,自己清楚,生命要走到尽头了,自己会有感觉的。”他叹了一口气,“于是病人和医生之间就会有那种心照不宣的默契,表面上一起喊着战胜病魔的口号,其实已经在考虑身后事了。生命的最后一程,谁都想留下点美好的回忆,而不是遗憾,你说是吧。”

“华生,你跟我交个底吧。”我弹掉已经老长了的一段烟灰,“维珍的情况到底怎么样?”

“不容乐观。”他说出了令人丧气的四个字,语气却轻描淡写,也许是见识得实在太多了吧,“她们家经济不太好,一直攒不够做骨髓移植的钱,而且即使做了,成功率也就在百分之三十左右。可能会在术后半年内复发,可能连手术都撑不过去,但是这已经是眼下最好的办法了。”

我默默地将烟在垃圾桶上按灭。

我感到心脏有些钝钝地疼。

维珍的母亲是个朴实的女人,身上的衣服每一寸布料都透着廉价。她的五官依然能看出隐隐然的秀气,也许年轻时也是顾盼生辉的美人,然而如今只是个随处可见的,被人生榨取得几乎干枯的中年妇女。

她无法终日陪在维珍身边,她必须出去工作,以维系维珍高昂的治疗费用。这对母女在这座城市似乎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亲人,反正我是没见过其他人来看望维珍——噢,学校里的同学来过一次,多是文学社的。这帮家伙还凑了些钱给维珍,大约有三千块左右。那个装钱的信封递到维珍母亲的手上时,这个女人几乎要向他们跪下,还好我和另外一个男生在后面拉住了她。大家都面露尴尬,留下些早日康复之类的话语之后,便各自离去了。那之后也甚少再见他们来过。

她比我第一天见到她时更加憔悴了,尽管在面对自己女儿时她依然努力地强颜欢笑着。然而维珍是多么敏感的人。

我注意到,她也在对自己的母亲做出同样的强颜欢笑表情,然后在母亲侧过头去的那一瞬间,两张脸都瞬间黯淡下去。

每天目睹这样的场景,让我感到压抑。

我为维珍心疼,现在的感觉似乎有区别于以往那种不分对象的“我见犹怜”。

除了第一天见到我时她哭了以外,我再没有见她掉过眼泪,她总是以一张笑脸面对我,尽管那笑容时常是虚弱的。我注视着她弯弯的眉毛与翘起的嘴角,时常对这笑的意义感到迷茫。那似乎有别于她对母亲的那种故作坚强的笑颜,像是发自内心地欢喜着,然而我又能隐约闻出那笑容背后痛苦的气息。

这种矛盾感就是我为她心疼的理由。

到了当月稿费寄来的那一天,我也拿了三千块钱给维珍的母亲。这钱来得不易,我不过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新社会人,本身就挣不了很多,三千块已经是我积蓄中的很大一部分了。将那并不算厚的一沓钞票递出去的时候,我的手都在微微地颤抖着。

真的要做到这一步吗。我在心里这样问自己。我从来没有谈过如此沉重的恋爱。

曾经我也经历过种种的悲欢离合,然而于我看来他们如同一幕幕精彩的戏剧。可是这次的情况不一样,死亡的气息离我如此的近,我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了。

维珍的母亲将钱接过去了。她不住地说着谢谢,这次倒是没有要跪的意思,我松了一口气,我是绝不擅长应付那样的场面的。

“没关系的,阿姨,医生说了,只要好好配合治疗,这个病是很有希望治好的。”我握着她的手说道。皮肤的触感像是干枯皲裂的树皮。

她悲伤地摇了摇头,把手抽离出去,抹了一把眼泪。转身走进病房去了。

“上天对我们不公平,一直都是这样的。”打开门的那一刻,她转过头对我说,“珍珍能遇到你这样的好男人,已经很幸运了。”

以前有人夸我好男人,我都要在心底窃笑的,为自己精妙绝伦的演技。然而现在我并没有想窃笑的感觉。悲凉的表情像是因为惯性,一直留在我的脸上,我目送着那个妇人走进病房,佝偻的背在墙上投下变形拉长的剪影。我彻底、完全地入戏了,由戏子变成了剧中人。

 

又过了一个月,我的工作变得越来越忙,实在是抽不开身去看望维珍了。眼看要到年关,签约的杂志社在为新年的贺岁特刊马力全开地忙碌着,我一张接一张地画稿子,色调都是喜气洋洋的红,画面上的人物个个笑得灿烂开怀。可我的脑海里总浮现出那个躺在病床上的女孩儿,她忍受着病痛与孤独的折磨——听说最近在做化疗,治疗并不比疾病本身来得让人感到轻松——身边只有她日渐消瘦,有时还需要她来安慰的母亲。每当想起这些画面,总让我难过得无法移动手中的画笔。

新年照例是没人陪我过的——以往也不怎么有,无论是朋友还是女朋友,新年都是陪家人的时候。于是我给维珍打电话,打算去医院看看她的情况。

接电话的是维珍的母亲。“维珍下午动手术,骨髓移植。”

她的声音听起来比任何时候都要疲劳,然而我依然能听出语气中的那份喜悦。

我愣了一下,接着也忍不住笑起来。找到合适的骨髓,攒到足够的费用,这两样都不是易事,然而终于是让她们做到了。我不知道她们是怎么做到的,然而,终于是让她们做到了。

“太好了,我这就过来。”我一边对手机那头说着,一边飞快地披上衣服。

一定要平安无事啊。打开家门冲进冰冷的北风中时,我这样祈祷着。

到达病房时,病床已经空了,维珍刚刚被送进手术室。我又冲到手术室门口,“手术中”的红灯醒目地亮着,门前的长凳上,维珍的母亲蜷在角落打着盹。

我轻手轻脚地在她身边坐下,然而她还是醒了过来。“噢,你来啦。”她看了我一眼,微笑着说。

“嗯。”我也回馈给她一个微笑,“维珍进去多久了?”

“刚进去,大概有二十分钟吧。”她回答。

然后我们都不再说话了,窗外暮色渐渐西沉。又过了一些时间,不知不觉地我也睡着了。

手术室的门打开的声音不大,却同时惊醒了我和维珍的母亲。几名护士将维珍推出来,她的脸色是苍白的,闭着眼睛。“麻药的劲儿还没过,还在睡。”护士简单地说了一句,又推着她往病房的方向去了。而紧跟着出来的是华生,他走得缓慢,看上去相当劳累。

“医生,情况怎么样?”维珍的母亲忙不迭地迎上去。

“手术本身还是成功的。”他长长地嘘了一口气,“接下来就看她自己的运气了,三分之一,你们知道的。”他对我们俩分别点了点头,露出一个苦笑。

“那就好,手术成功就好……”维珍的母亲捂着心口喃喃道。

我过去同华生握手:“大年夜的还要做手术,真是辛苦你了。”

“医生嘛,是这样的啦。”他朝我笑了笑,歪一歪头,“去那边抽一根?”

我的手已经摸出了烟盒。

那一刻我由衷地相信:奇迹是会属于凡人的。

 

再接到维珍的电话时,又是一个多月以后了。“阿项,一起出去玩儿吧。”她说。我欣然应允了。

见到她时我着实吃了一惊。她看起来比以前要瘦弱一些,疾病到底是摧残了她年轻的身体,但是她脸上却有了一种以往未曾见过的开朗,一种乐观向上的劲儿。对我来说这着实是一个惊喜。

“想去哪儿玩呀?”我问她。

“去打电动吧!好久以前就想去了!”她回答道。

对于她这个提议我感到有些讶异,他居然会对电子游戏感兴趣。然而我还是答应了。“走吧走吧。”她看上去很开心,主动将手伸给我。

我牵住她的手,柔软而温暖。

真像是变了一个人啊。我想。

当天带她去了市里最大的游戏厅,几乎把所有的游戏都尝试了一遍。她对跳舞机热情高涨,乐颠颠地蹦了大半天。玩完出来,她满头大汗,笑得乐不可支。

反而是我有些担心:“嘿,你病刚刚好,玩这么high没问题吗?”

“没事啦,话说我还真是很少来这种地方呢。”她转头看着游戏厅的大门,眼里满是留恋,“里面真是好吵啊哈哈哈,不过,真有意思。”

“咦,以前没来过吗?”

“其实来过……”她挠挠头,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,“以前自己一个人偷偷来玩过,玩了一会儿觉得实在是太吵了,而且也挺无聊的,就走了。想不到这么有意思。”

“那是,跟我一起来玩的,能不有意思吗。”我有意调笑道。

“是呢,都是因为这是跟你一起来的呀。”她却直接顺着我的话头说了下去,“明天也一起出来吧。阿项。”

接下来的几天,每天都与她一起出来,去了许多之前一直有打算却没有去的地方。她的气色依然不太好,然而看起来却一点都不像病中之人,精神的力量确实比想象中要强大。游乐园,博物馆,水族馆……城里有意思的地方都让我们逛了个遍,工作之后我好久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了,和维珍的相处仿佛洗去了我所有的疲劳。

我们甚至一起骑车去郊外踏青,晚上便在野外露营。我们躺在各自的睡袋里,紧紧地挨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,她声音轻柔,呼吸搔着我的耳朵,那时我想,能有这样的一个女朋友,真的是太好了。

“福尔摩斯和华生去郊外露营。夜晚,福尔摩斯叫醒华生,说:‘华生,看着这漫天的星斗,你想到了什么?’华生想了想,答道:‘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卑微,在这广阔的宇宙之间,人类是多么的渺小啊。’”我给她讲着白烂的笑话,“‘你知道我想到了什么吗?’福尔摩斯又问,‘你想到了什么?’华生好奇道,‘蠢货,我们的帐篷被偷走了!’”

尽管这个笑话已经老掉牙了,她还是哈哈大笑起来,笑得几乎喘不过气。

那笑声像银铃一般。老掉牙的比喻总是如此准确。

“真希望我们能一直在一起。”好不容易笑够了,她仰面躺着,突然说出这样的一句话。

我愣了一下。那一瞬间我突然想起来我其实是个不知疲倦的猎艳之人。

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谁的身边停下脚步,我对爱情与长相厮守从来都不抱幻想,这是我最重要的人生信条之一。

“嗯,我也是。”然而我还是这么说了。现在即是永恒,就这一刻,我只希望在她的身畔安然入睡,不用去想明天。

 

维珍找到我时,我正在赶稿。

“抱歉啊维珍,今天不能陪你出去玩儿了。”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打扮得漂漂亮亮站在我家门口的她,“今天下午再不交稿我的编辑要吃人了。”

“哦……”她看起来并不怎么失望,“那……我能在旁边看着你画吗?”

我愣了一下,这个要求出乎我意料:“唔,这个……”我有些犹豫。

“我保证不会打扰你的。”她这样说道。我无奈地摇了摇头:“那行吧,你进来吧。”

出租屋很狭小,因为我独居,家里甚至没有一张多的凳子。维珍盘着腿,坐在我乱糟糟的床上,我坐在工作台前奋笔,留给她的只有一个背影。

我是一进入工作状态就会非常忘我的那一类人,一开始还偶尔招呼维珍几句“想喝水吗,那边有饮水机”之类的,到了后来便浑然忘记了这间房间里还有第二个人。下午五点,我终于丢开画笔,用一声解脱的叹息结束掉今天的工作,这时才意识到,维珍已经在我身后默默地看了我很久很久。

“抱歉抱歉,就让你这么干坐了一天。”我不住地对她赔着不是,“你也是的,怎么突然想起来来看我画画啦?还一看就是一天,多没意思啊。”

“我只是想多看你一眼,”她轻轻地说,“想把你印在我心里。”

情话我说得多,也听得多了,这并不是多么出彩的一句。然而维珍是一个几乎从不说情话的人,我已经看了太多她的内敛,而鲜有目睹她直白的一面。于是此刻反而是我一下子有些局促起来。

“啊,你一定饿了吧,咱们叫外卖好了!”我突然一拍掌,说道。

于是叫来了麦当劳的外卖,有说有笑地吃完了。

“哟,还附赠了优惠券,”打扫战场时我发现了意外惊喜,“不错,下次跟你一起去的时候就可以用了。”

“可是……谁知道还会不会有下次呢?”

她低着头,突然说了这么一句。我脸上的笑僵住了。

那一瞬间,她好像又变成了以前的那个维珍,羞涩,胆怯,敏感,甚至带着一种若隐若现的自卑。夕阳在她的身躯上镀上一道金边,将她的脸淹没在背光的暗处,她看上去是那样脆弱,脆弱得像一块透明的琉璃。

最后,我像很早以前就常做的那样,轻轻地揉了揉她的头发——她现在的头发短了很多,像春天的原野上还未来得及茂盛的新芽,因为化疗的缘故,当年的一头长发已经离她而去了——说道:“别胡思乱想,医生都说了,手术很成功,所以你一定会康复,我们一定还会再去的,一起去。”

她突然环住了我的脖子,不顾一切地亲吻我,我几乎吓了一跳。这个吻是如此突如其来而又疯狂,直到我几乎窒息,她才将手松开。她的脸红得像窗外的晚霞,额前的发丝凌乱,眼角闪烁着晶莹的泪光。

“来吧,阿项。”她扯开了衬衫的纽扣,我看见了她素白色的亵衣,和胸前那一片无瑕的雪原几乎融为一体。“来吧。”

我终于难以自持,将她搂入怀中。

我们赤裸地躺在床上,那床过于狭小,我们紧紧地相互偎依。白色床单上有一片鲜艳的红,像青藏高原上绽放的一簇格桑花。

“你还记得吗?”我看着天花板,“上一次,也是在这个房间里,我想要你的时候,你打了我一个耳光,哭着跑出去了。那个时候你还没生病。”

“记得的。”她笑了起来。

“为什么呢?”

“想不起来啦,可能是怕疼吧。那个时候我……嗯,很多东西都让我害怕。”

“刚才你觉得疼吗?”

“疼啊,疼死了!”她说着,嗔怪地打了我的胳膊一下。

“今天为什么又愿意了呢?”

“是啊,为什么呢——”她拖了很长很长的一个尾音。然而,我最终没有听见她的回答。

过了好久,我几乎以为她睡着了,耳畔却又突然传来她的声音。

“阿项。”

“嗯?”

“帮我画张相吧。”

“诶?怎么突然……”

“可以吗?”

“嗯。”

于是我起来为她画像,用的是我并不算擅长的油画。当我问她你想要素描还是水彩还是板绘时,“随你。”她微笑着回答,像以前一样。

维珍看起来并不准备留宿在我家给我当模特儿,于是我为她拍了一张照片,她蜷缩在床上,阳光在她牛乳般的肌肤上像有实体般流淌着,除了没有翅膀之外,她看起来真的像是一个天使。

“明天把画给你。”我将她送到家门口。

她并没有搭我的话茬,默默地将鞋穿好后,她站起来,凝视着我的眼睛。

“阿项,其实我知道的,”她很认真地说,“你大概……没有那么喜欢我吧。”

然而,不等我回话,她就将食指轻轻地贴在了我的嘴唇上。

“但是,没关系的,我还是喜欢你,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了。”

“我不敢奢求什么,我害怕给别人添麻烦,所以我也不敢奢求你像我爱你那样爱着我,只要你还能让我陪着你,就已经很好了。以前我是个很没有安全感的人,但是现在,我想我已经没有什么好怕的了。”

“现在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”她拥抱了我,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长,“谢谢你。能遇见你真是太好了。”

这场病确实改变了她。我目送着维珍从我家门口那条路离去的背影,她的脚步轻快而坚定,脊背挺得笔直。她不再是当年那个时常被不安所笼罩的,无助的小丫头了。她如今也有了温暖别人的能量。

是的,我想和她在一起,一直。第一次,我对一个女孩有了这样的想法。

 

维珍还是死了,就在她来我这儿的第二天。手术后的排异反应在那个夜晚要了她的性命。

华生说得对,人在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,是会有感觉的。

我在出租车上接到了带来维珍死讯的电话,那时我正在将刚刚画好的画拿去装裱,打电话来的是华生。

“节哀顺变。”他说。我知道这是他最不愿意说的四个字,然而作为一个医生,他已经说了太多次。

我放下手机,车窗外的阳光和几个月前我接到维珍的电话时一样刺眼。我突然想起来,那时我正准备给她打电话,为了跟她提分手的事情。

那时还是万物凋敝的深秋,然而现在已经是春夏之交。在这个象征万物新生的季节,我的维珍永远地沉睡了。

一直以来我将她的陪伴当做理所当然,她从不开口向我索求。我给她一点好,她便感激;我冷落她,她便失魂落魄。我所给予她的只是我随手便能施舍的温存,却温暖了她生命中最暗无天日的寒冬。我相信她留在我眼底的最后一个笑容是真实的,那一刻她拥抱的是她的全世界。

最后她终于也成为了一颗初升的太阳,却在光芒刚刚照进我心坎的那一刻熄灭了。

我在出租车里放声大哭起来。我从来没有为任何一个女孩流过这样多的眼泪,我的灵魂似乎都要化成液体夺眶而出。

大约我是遇到爱情了。它来的时候太过悄无声息,走的时候我惊觉它已经融入了我的每一寸肌骨,剥离时的痛楚蹂躏着我全身上下所有的神经。只为了告诉我,它是真的存在的啊。

你若不存,我将安在?

 

后来我的画和维珍的遗体一起火化了,葬礼那天,维珍的母亲给了我一个信封,说是维珍留给我的。

信封里面是一篇很长很长的信,是她在生病时断断续续地写下的。我从未想过她那小小的脑袋瓜里会想这么多的东西,那些无法亲口说出的话语,在她的笔尖倾泻如洪流。最后的那张纸上没有其他内容,她在那张纸上写满了我的名字,“项崖白”三个字,大大小小,密密麻麻,铺满了整张纸,如泣如诉。我将她的信翻来覆去地读了很多遍,却始终不忍看最后一页第二眼。

那天的那张床单我不再用了,也一直没有洗。格桑花的颜色逐渐变成了难看的茶褐色,但那夺目的红已经永远地烙印在我的脑海中。即使得的是“白血病”,她的血依然是红色的,依稀有铁的味道。


 
评论
热度(7)
© PETOC | Powered by LOFTER